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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湾论坛:关于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的政策建议
发布时间: 2018-11-29 浏览次数: 966 下载次数: 4

关于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的政策建议

 

(2018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峰会讨论稿)

 

“要抓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重大机遇,携手港澳加快推进相关工作,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指示。在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中指出:“要促进粤港澳经济深度合作,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航运、国际金融、国际科技创新的重要承载区,打造与港澳营商环境对接、经济发展协同的合作体系。”

粤港澳大湾区不仅自身酝酿着巨大的科技创新潜力和动能,还囊括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和深圳金融中心作为中国最重要的湾区经济体,作为新时代的湾区经济的引领者,粤港澳大湾区完全有条件打造成为世界级的金融创新中心。为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相关粤港奥大湾区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特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创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人才交流中心

 

1、金融人才创新机制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的首要之举

现代金融若干运行机制和产品大多效仿西方,引进高端人才为金融创新首要之举,利用湾区毗邻港澳便于交流引进国际人才优势,借鉴和利用深圳已经运营多年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结合香港、深圳已经成为著名金融中心的有利条件,创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人才交流中心势在必行。

 

2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人才交流中心要高起点规划设计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人才交流中心要高起点规划设计,以引进金融业高端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为主,结合区域高校资源,创新产学研服务金融业长效机制,除了税收、财政、落户优惠及奖励政策外,要在课题、培训、多边人才交流机制上创新方式和手段,9+2城市可创建实施区域金融人才发展计划,借鉴“千人计划”“孔雀计划”等成功示范,发挥人才在金融创新中的引擎作用。

 

二.建立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结算中心

 

1、要发挥前海自贸区示范引领作用

粤港澳大湾区从金融创新优势来讲一个重要维度就是跨境,跨境结算、人民币国际化试点是前海自贸区一个重要的金融创新举措。目前前海自贸区已经初步形成了服务于跨境电商的金融结算创新安排,深港在基金互认等机制上已经迈出可喜一步,跨境结算在基金、证券、债券、金融要素交易市场等方面有很长路要走,发挥前海自贸区示范引领显得迫切而重要。

 

2、要发挥区域核心城市在跨境结算上有先发优势

区域城市在跨境结算上有先发优势:广州的贸易龙头地位,深圳在IT技术及第三方支付的市场地位,加之比邻港澳地理位置,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结算中心必能为一带一路基本国策发挥示范作用。

 

三、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票据交易中心

 

1粤港澳大湾区票据交易中心要以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为宗旨

粤港澳大湾区票据交易中心定位以推动金融要素市场一体化改革的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规定为遵循,旨在提高区域内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拓宽金融资源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业务以开展票据交易相关鉴证、登记、信息披露、中介以及金融业务和技术外包、咨询服务等,提升票据交易的专业化水平;有效对接票据交易主体,实现资金资源的有效调节和合理配置,提升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便利性,为要素市场自由流动创造良好环境;搭建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票据流转的一站式平台,增强商业票据流通效率和安全性,提高商业票据信用等级,降低融资成本,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粤港澳大湾区票据交易中心要坚持“创新、开放、协同、共享”的理念

粤港澳大湾区票据交易中心,可以尝试区域政府引导基金、商业银行、会同部分民营企业以混合所有制成立运营公司,坚持“创新、开放、协同、共享”的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中小微企业为核心,以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为动能,为企业间以及企业与银行间的票据交易搭建高效、安全、开放、共享的平台。

 

 

四、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可转债交易中心

 

1粤港澳大湾区可转债交易中心目的是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粤港澳大湾区可转债交易中心的业务定位是发挥深交所、港交所优势,创新设立交易所可转债场外交易机制;围绕银行设立银行可转债交易,目的都是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2粤港澳大湾区可转债交易中心的产品体系直面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粤港澳大湾区可转债交易中心应根据市场需求,开发面向小微企业的增信债、双创债、园区债、集合债等创新券种,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益的补充。

 

五、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创新示范基地

 

1、要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各种优势资源建立金融科技创新示范基地

依托深圳在IT、科技、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及华为、BAT相关公司辐射带动资源优势,和深圳、香港两个国际金融中心城市业务资源,创建金融科技创新示范基地。

 

2、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的主要工作内容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以业务场景、量化模型、风险管理、灾备中心、模块管理为科技金融开发方向,为金融+互联网、金融+物联网、金融脱媒、脱虚向实提供科技支持

 

六、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外包示范基地

 

1、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外包基地的业务合作模式

金融服务外包是金融业把非核心业务分块或整体打包外包的业务合作模式,深圳相关企业有先发及比较优势,可整合区域外包商资源,创建金融服务外包基地。

 

2、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外包基地的主要工作内容

金融服务外包基地可按照知识外包、流程外包、IT外包业务线,创立涵盖呼叫中心、培训中心、未来银行、信贷工厂、票据仓储、金融物流、数据灾备等多个业务模块示范基地。

 

七、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基金小镇示范基地

 

1、统筹协调好粤港澳大湾区内已设立的多个基金小镇

区域内前海基金小镇、南沙、佛山千灯湖、东莞松山湖、珠海横琴等已经设立多个基金小镇,在发挥各自功能定位基础上,区域内基金小镇需要统一一盘棋,把细分市场领域功能定位协调好,为湾区整体经济发展赋能。

 

2、区域内基金小镇要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规避重复设置内容

区域内基金小镇在母基金、股权一二级联动、产业引导基金、创投孵化、服务专业实体领域、跨境等方面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规避重复设置内容

 

八、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公益示范基地

1、粤港澳大湾区在金融公益领域也应起到率先垂范作用

区域金融机构在饯行和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和金融公益慈善方面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企业无论是出于品牌管理和承担责任,金融公益在新的慈善法实施后都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期,粤港澳应发挥区域及协同效能,在金融公益领域也要发挥率先垂范作用。

 

2、粤港澳大湾区在金融公益领域应怎样发挥领先作用

公益信托、家族传承、帮扶济困、互联网+公益、金融产品+公益等都是金融公益领域的重要内容,目前状况是相当散乱和各自为政的。粤港澳大湾区应在这方面发挥作用,策划和实施具有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的标杆性质的金融公益赛事和论坛,并设立这方面的专项基金会

 

九、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若干原则

 

1、脱虚向实、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

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举措,以服务实体经济、脱虚向实为第一原则,避免金融产品在金融企业间空转。具体操作上应该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务实推进。把已经存在的好的案例、经验由企业推广到行业到区域其他城市。

 

2、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及企业间的创新原则

银行与保险,银行与证券,银行、保险与期货,金融机构与企业等,都有各自产品创新空间,主要用创新机制把更多效能激发出来,为了更好的推动金融创新建设,应调动更多更大的金融及企业积极性,金融创新奖也应该多倾斜这类创新。

 

3、尝试多领域混合所有制的原则

混合所有制在金融创新领域尤为重要,因为金融业具有严监管和持牌照运营非常明显行业特征,很多创新无牌照等于违法,有金融机构参与的混合所有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牌照问题,大大提高运营效率,为金融创新举措落地提供一定保证。

 

(执笔人:徐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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